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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垃圾处置费可申请减免

 房屋空置两个月,垃圾处置费可以申请减免。昨天,市环卫局垃圾收费办表示,本次公布主城十区环卫部门电话,需要申请减免手续的市民可提前咨询,备好相关证件或证明,以免跑空路。
  市环卫局垃圾收费办负责人表示,最近很多市民办理免缴手续遇到了困难。特别是找到各区环卫部门了解情况,由于缺少相关证明,往往跑了空路。


  该负责人称,新修订****的《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》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。新办法中,第八条明确规定“连续二个月及以上水、电、气表走数均为零的居民户,免收走数为零期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。”该负责人说,只要居民家中水电气三表连续2个月(含2个月)没有使用,就可以免缴垃圾处置费。至于免缴多久,就要看三表到底有多久没有使用。


  如果市民需要申请免缴,必须要水电气缴费部门提供2个月及以上的三表走数为零凭据。拿凭据到辖区环卫部门申请,经办人员才能在网络中对该户免缴情况进行注明,否则处置费用会在系统内自动进行累计。


二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减、免程序
    (1)低保、优抚户家庭:由申请人携带有效的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薄、低保证、优抚证、供气等相关佐证材料)通过区县(自治县 )街道、镇政府、社区、物管等初审后,再至各区县(自治县 )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办公室办理减、免手续。
    (2)空置房:由申请人携带有效的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薄、房产证、两月以上水、电、气走数均为零的相关佐证材料)通过区县(自治县)物管等单位初审后,再至各区县(自治县)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减、免手续。
    以上居民未预先办理减、免手续又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缴入的,带上相关佐证材料(身份证、缴费凭证等)到区县(自治县)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、免手续。
    (3)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机构及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减、免的单位和个人减免流程:由企业、居民、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区县(自治县)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初审后,再至各区县(自治县 )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办公室办理减、免手续。




重庆市鸿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