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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资质不分级 企业信用看优劣

根据此前执行的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,物业服务企业分为一、二、三级资质进行管理,分别由国家、省和市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审定和颁证。按照国务院的要求,今年起,开始停办物业企业资质的审定和颁证工作。


据市住房局介绍,为适应这种新变化,该局遵循政府组织、多方参与、客观公正、信息共享、合理奖惩的原则,通过重新修订出台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》,对物业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信用实行即时评价,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对社会发布,将原来的行政监督转向市场调控,以及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。同时,将物业服务考评监管贯穿于信用评价过程中,通过各级考评人员对物业企业的总体精神面貌以及卫生保洁、公共秩序、绿化养护、设施设备运行等服务事项进行实地检查、考核打分,实现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常态化监督。


为此,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,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管理:对信用优良企业,予以减免物业服务保证金、物业项目投标加分等鼓励扶持;对信用不良企业,给予约谈负责人、实施重点监管、取消评优资格、限制承接新项目、列入黑名单直至清出物业市场等惩戒措施。以通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,逐步形成诚实守信、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环境。



重庆市鸿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